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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023-05-09 电子信息学院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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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 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学院党委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第二章 学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学院党委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学院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学习会议,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副书记代行职责。

第七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一名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主要负责准备学习资料、邀请专家学者、做好学习组织、会议记录和新闻宣传、建立学习档案等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 一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二 )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 三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 四 )国家法律法规;

( 五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六 )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 七 )中央、省委和教育部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精神;

( 八 )推进学院事业发展所需要的各方面专业知识;

( 九 )学院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 十 )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九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以下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 一 )集体学习研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6次。

( 二 )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 三 )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 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院系、深入师生,扎实开展调 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 提升学习效果。应当结合学院实际,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学习理论贵在精、贵在管用,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研究学院事业发展重大战略结合起来,找准方向、明确思路、提出措施,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确保“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落到实处。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学院师生大兴学习之风。

第四章 学习管理

第十一条 学院党委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按要求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按要求向党委宣传部报送年度学习情况。

第十三条 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发现宣介一批入脑入心、学用结合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做法,进一步促进形成重视理论学习、崇尚理论学习的良好风尚。

第十四条 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阵地管理,按照意识形态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政治把关,规范组织。

第五章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电子信息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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