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电子信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中原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招生[2023]0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电子信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并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专家小组。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对象
学院复试分数线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执行,其中能源动力专业复试分数线为311,复试考生名单见电子信息学院官网通知。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在国家A类线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满分>100)降9分,单科(满分=100)降6分。
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包括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和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对申请本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各专业的差额比例为150%。
(二)复试方式
2023年电子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专业课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分为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
1、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
具体复试科目及要求,见“中原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范围及参考书目”。
2、面试:包括外语能力考查、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满分100分。
(1)外语能力考查:
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读能力,与专业面试分开,独立进行。对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读能力测试,满分20分。
考生进入考场时禁止携带手机和任何带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违者按作弊处理。
(2)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等,满分70分。
(3)综合能力评定:在复试中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满分10分。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审查考生提交的带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政审意见的《中原工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
4、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加试。
(四)复试流程及要求
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其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传播。
序号 |
过程 |
具体内容 |
时间 |
地点 |
1 |
资格审查 |
(1)身份审查 考生须准备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审查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学历、学籍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审查最终给其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原件。 往届生需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大学兵士兵计划”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
(1)一志愿:4月3日上午8:30-11:30 (2)调剂:4月6日之后,具体时间根据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
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10号楼214 |
2 |
笔试 |
每位考生的具体复试科目及要求,见“中原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范围及参考书目”。 |
(1)一志愿:4月3日14:00-17:00 (2)同等学力加试时间:4月3日18:00 (3)调剂:根据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时间顺延。 |
笔试地点: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4号楼301 同等学力加试地点:龙湖校区10号楼214 |
3 |
复试 |
1.每位考生须参加英语面试小组和专业综合面试小组的考核; 2.考生面试期间,需在学院指定的场所候场,等待面试小组通知。 |
(1)一志愿:4月4日上午8:30开始 (2)调剂考生:根据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及笔试时间顺延。 |
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10号楼203、214、218、311等(具体参考现场指示) |
4 |
成绩公布 |
中原工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官方网站。 |
复试后1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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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四、调剂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大类调剂。
6、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数学的专业,未考英语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对调剂考生初试中数学、英语科目的其他要求详询研究生处。
7、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相关要求执行。
8、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9、所有考生必须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提交复试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并按时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提交复试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或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1、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复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
2、录取
(1)录取顺序:按照第一志愿上线生和调剂生两个档次依次排序;
(2)录取原则: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依考生最后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依次录取。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专业课考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6)体检不合格者。
4、录取考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并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七、联系方式
0371-69975752 乔老师